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发表时间:2021-05-08 10:55 各市(地)工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各类服务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积极性,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按照《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黑工信企业规〔2019〕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申报工作。现就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重点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公共服务,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范围 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服务机构均可自愿申报。已认定的2019年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本年度不需重新申报。 三、申报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地)工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包括辖区内中省直单位)进行申报。 四、申报时限 请各市(地)于5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见《管理办法》附件1,电子版发邮箱)和申报单位的相关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两份报送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局,同时将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光盘一并报送。 五、有关要求 请各市(地)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在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和报送。 联系人:赵义 联系电话:0451—53638638 电子邮箱:abm1964@126.com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6日 |